★項目管理
項目前期報建工作(立項、征地、拆遷、修建性詳規及建筑方案、初步設計的報批工作,取得消防、人防、環保、衛生等專業部門審查意見),項目委托(包括勘察、設計、施工等)的各項招標工作、工程建設階段統籌管理、缺陷責任期的建設管理服務工作。包括在項目決策階段,與項目業主共同組織設計優化工作,代表項目業主申報各項報建審查報批手續;在項目實施階段,代表項目業主進行招標管理、設計管理、采購管理、施工管理、監理管理和竣工驗收等工作,并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、進度、費用、合同、信息、安全等方面的統籌管理和控制,直到辦理竣工驗收手續,完成資產確權和缺陷責任期等全過程的所有管理服務工作及《廣州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試行辦法》(穗發改投資〔2005〕30號)中明確的代建單位工作內容。